筆者相信大家都曾經玩過這樣的一個遊戲:一個人把幾句話傳給第一個人,第一個人再把這幾句話一模一樣的傳給第二個人,第二個人再傳給第三個人,就這樣的一直傳下去,傳到第十個人時,這幾句話已經面目全非了。以此推論, 《聖經》就是這樣傳下來的,它的可信度到底有多少? 再加上其他不利條件,《聖經》根本不值得相信。所謂的不利條件如下:
1. 《聖經》所作的記述,不是事件發生時即刻記錄下來的,而是過 了很久才記錄成書。
2. 在還沒有成書前都是以口傳流下來的,換句話說,《聖經》作者 是以第二、三、甚至四五手資料寫成的。正如上述遊戲所示,口傳 資料並不可靠。
3. 很多資料是《聖經》獨有,不見其他書本作同樣記載。若是事實, 為何不見其它書也作同樣記載?
4. 《聖經》是以手抄流傳下來的。這樣的一直抄傳不知經過多次(應 該有幾百次吧!),每一次抄寫,都會抄寫錯誤。抄寫幾百次,保守 估計,也該有幾百次錯誤吧!
5. 古代書本不能長久保留,《聖經》原文己不復存在,憑甚麼說我們 現有版本與原文同樣?
如果以上述五點來懷疑一本書的真實性,筆者想除了近代史外,中古及古代史都應打入懷疑行列。我們今天根本沒有甚麼歷史可讀,全部都是不可靠的記載! 我們是怎樣知道以前發生的事? 還不是靠古老書本流傳下來的!!! 而這些書又是怎樣流傳下來的? 相信大家都不會反對, 就是經過上述“五個不利條件”的方式流下來的。有沒有例外? 大家撫心自問吧! 我們今天所擁有的中古和古代書籍,並不只限於歷史書而已;如果把范圍擴大,幾乎涵蓋一切!
幾時才能排除上述“五個不利條件”? 高科技媒體能排除第一和第二不利條件,高科技媒體遍部全球時(地球村?)則第三不利條件也能排除;能排除第四條件應是印刷術的發明。中國人畢昇(? -- 1051年)於北宋慶曆間(1041年 -- 1048年)發明活字印刷術,歐洲則於400年後由德國人J.谷登堡活字印書。但要真正排除第四不利條件,必須等到印刷術流行全球,不是印刷術發明的當初即可解決此問題。第五不利條件呢? 應是能儲存資料的電腦發明時,紙張的發明解決不了問題,因紙張會變質甚至腐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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