假设有人一生在一小鎮牧养,另有人去食人族那边传福音。若两人真的是真心信靠主,笔者相信这是神的安排,而不可说其中一人比另一个更属灵更顺服主更愛主。太20:1-14 提到雇工进入葡萄園工作有遲有早,但全部都得到一錢銀子,什至在前的要在后,在后的将要在前(这和人的标准相反)。笔者认为到底谁在前谁在后都无所谓,得到的都是一钱银子。殉道不是殉道,何必就此争论不休?还有,圣灵是随己意赐恩赐给人,若主要某信者殉道,这是神的安排,不是人的安排。是神说了算,不是人说了算。恩赐大小有別,但同属一个身体,而那身体就是主耶稣。我们所要作的,就是確保我们是这身体中的一个肢体,就算是一个很小的肢体,那也就夠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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