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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iday, 4 April 2025

海伦牧师谈远志眀一案:基督徒所应釆取的态度

 

筆者:我觉得这位牧师说得好,教会或圣职人员不可越权代替法庭,因为这是刑事案件。这不是谁对谁错的问题,谁该分财产多得少得,谁污辱谁,该不该道歉的事。这是强奸案或诱奸案,因由警方立案调查。教会是什么?肯定不是法庭;教会圣职人员是谁?肯定不是调查刑事案件的警官。

在日常生活中,教会或基督徒应弄清自己的身份,总有不能逾越的红线。

这案件已超出教会的权限。身为基督徒的我们,是否有意或无意的在扮演这一角色?

其实笔者写这些,仅代表笔者的看法,并非是绝对的。主要的目的,是希望弟兄姐妹能分享他们的看法。大家一起分享,大家一起学习。笔者所作的,只不过是抛砖引主而己。

朋友:很好。

笔者:看了上述短片,应该自我反省。作为一个基督徒,应该怎样看侍这起案件。虽然此案与我们无关,但既然看到了,就要想想,自己是否也在‘扮演同一角色?还是看完短片就当作没事与我无关?

像之前所说的,作为基督徒,应自我检討,

朋友:很好;是的。

笔者:此事发生於廿多年前,远志明牧师彼指强暴柴玲—— 六四时抗议中共者。信主后,又对姐妹们作出性骚扰。电脑输进远志明一案,就可得到其资料。众教会牧师联名在一基督教杂志刊登事情发生的前后,要求远志明牧师‘下台’,公开承认此事并向受害者道歉,及向神认罪悔改。众牧师说,他们己照圣经所说对犯罪的弟兄姐妹的方法劝告远志明牧师,并说因此事,远志明已不适当牧师或担任任何圣职,唯远志明不只不悔改,还否认此事。

在这里,笔者只是想说,作为一个基督徒,笔者本身对此事的看法及持有的态度。不知众弟兄姐妹的看法如何?

朋友:我认为强暴是大事,牧师应该先卸下职务,直到证实清白。

笔者:对,应该停止担任任何圣职。而对方也应报警,让警方介入调查。两方都应该配合警方的调查,提供真实的口供。若口供是假的或含有误导性,可能瞒过调查,但骗不过神,神自然会追讨,而不是圣职人员当法官定罪。刊登在杂志里公开此事,事实上已对远志明定了罪。‘定罪’后又怎样?又不能把远志明监禁起来。對于被强暴及被性骚扰的姐妹们,又会带来什么正面的果效?

远志明牧师承认曾经和柴玲发生性关系,但是这是你情我愿的,且是在未信主之前。另一方则指其实是强暴。

不管是你情我愿还是强暴,远志明都是犯了奸淫。那又衍生一个问题,假设远志明所说的是真的,那教会应该如何面对信主前所犯下的奸淫罪?同样的,女方也逃不过奸淫罪名,除非真的是强暴。勿忘记,此事发生于廿多年前。

朋友:信主前犯罪,我认为不能拿来追究,谁能无过?

:对方还指远志明当牧师后对几个姐妹有过性侵犯行为。还是老问题,这事发生时是在十多年前。教会或某著名基督教调查机构,不能代替警方法官。单凭权威机构调查”的权威,证明不了什么;只要另一方不承认,权威〞又怎样?对方保持沉默不作回应,那调查是怎样进行的?当凭单方面的供词就作出结论定罪对方?从网上看到的有关文章,笔者大胆猜测,调查真的是这样进行的。

要求警方介入调查オ是上上之策。如之前所说的,这案件已超越教会或圣职人员的权力范围。别忘记,这是强奸与奸淫性侵犯之罪案。警方自有办法录取“被告“口供,不然全世界的案件侦破率等於零!这再一次证明,此案己越超教会的权限。

还有一点,远志明牧师被指传异端。其所持有的真理,已经乖离圣经。

朋友:只要他诚心悔改,主必赫免;但刑事结果,他还是要面對。

笔者:对,笔者也是这样看法。

但被强暴者似乎没有迹象要报警。教会或某机构的调查报告,应交于警方,以配何警方的调查。之前虽说是按马太福音5:7行事,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〞,但教会与杂志与网际网络都是不同性质的东西。教会会友固然是基督徒,杂志(可能亦刊於网上)读者是以基督徒為主,对象却不只是基督徒,每一个人都可拿或买来读,什至上网读到(通常是基督徒オ会在基督教网站阅读)。所以杂志的读者,范围是比教会广;网络上的贴文则是全世界的人都能看到的。只要贴文不册除,不同的只是时间问题,或迟或早看到而已;也就是说,它的读者是全世界性的。

贴文在网络上,其效应就算不是永久性,也是长期性的。

朋友:是的。

笔者:主赐给我们永生,我们有必要这样作吗?;

朋友:人之初,性本恶。

笔者:负面的见证,对我们是一警告,勿重蹈这些人的覆辙。

另一朋友:世界上这么多好的牧者,你不提,扁扁只看到老鼠屎!。对!我看不下去了!

笔者:对不起,给你造成不便。醒陋的事,提出来给人一个警惕。为丑陋的人或事掩盖丑陋,那是更加丑陋。见证有两种,即正面与负面的见证。很多人喜欢听正面的见证,因为很好听。笔者反而比较喜欢听负面的见证,因它能使笔者提高警惕,不耍犯上见证人”的过错。

上述事故中多位“主角,谁是谁非笔者也不知道。但既然看到这贴文了,应该反省,自己是否作了同样的事。

另一朋友:一个悲观的人看出去外面的风景尽是烂泥,一个乐观的人看出去的世界尽是美景。时刻提醒自己要乐观,即便这个世界不完美!可从多学上帝的话言,圣经里面大巴教导,不需要去深究和穷追那些老鼠屎,浪费时间!

朋友:很好。

笔者:犹大书9:天使长米迦勒,為摩西的尸首与魔鬼争辩的时候,尚且不敢用毁谤的话罪责他,只说:主责备你罢。

教会也是不完美的,我们加入教会不是要挖开深究教会的醒陋。当若有丑闻发生,我们也不要特意去掩盖,我们必需坦然面对它。

朋友:赞同。

笔者:有些情况不同,教会散播摇言指某会友犯了属灵的奸淫,但又不开除他。所谓属灵的奸淫,是因这教会自认是全世界唯一的得救的真教会,其他都是假教会。如此教会会友去“假教会要求帮助,这就会被视为属灵的奸淫,是会被开除的。他们指他去什么丰收教会,应该是因为设证据,而一直逼问他。这信徒没办法,只好写信;退出“真教会”。

朋友:退得好。

笔者:过後当事人要向教会澄清,但遭到教会的拒绝。他就去找普通会友说个清楚,却遭会友的不友善的对待,态度极差。有的什至骂他,不开门让他进入。他又写信给教会,信却被退回来,邮政局所给的理由是收信人拒绝接收。过后他只好把那些信贴在网络上,并著文说明事情的前因后果。

朋友:如果是真的被冤枉,那是一件难过的事,尤其是被教会散播谣言,那就更不应该了。

笔者:虽说网上每个人都能看到,但他主要目的是辟谣,要求给个清白,而不是要丑化教会,更不是自任法官,定教会的罪

姑且不论到底谁是谁非,这种种的事故发生在教会,是基督徒的悲哀。

朋友:是的。

笔者:我们周围每一天都有事件发生,基督徒应持何等态度来看待这些事?如果我们無时无刻把主和圣经放在脑海中,遇到这些事时,很自然的会想到圣经及主的教训。勿以為事不关己,堕入出世状况。我们不是要论断人,而是要从这些事中得到什么教训或教导。基督教是入世的宗教,虽与我们無关,但我们应该想一想,作为基督徒,应持有何等立场或态度。藉者每一天所遇到或看到这么多的事情,时时想到主,那么主就在我里面,我也在主里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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